遗腹子是指生母未婚,生下的孩子。以前,一些旧的家书中提到的遗腹子,通常是比较可怜的,毕竟单亲儿童很容易引起歧视。古时候,大多数的只有嫡子才有继承财产的权利,而遗腹子不能娶妻,不能得到家产。但在近年来,一些情况下,遗腹子却成为家庭中的继承人之一,引发了一些争议。
在我国法律中,对遗腹子的权利也有了保障。根据《继承法》的相关规定,遗腹子可以继承母亲生前的私有财产,但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,也不能与嫡系子女平分财产。嫡长子女(包括溺婴、私生子等)优先继承,其次是遗妇,最后才是遗腹子。
然而,一些家庭在实际操作中,并没有很好地保障遗腹子的权益。据报道,一些富有的人为了维护家族地位,将遗腹子逐出家门,剥夺了他的继承权。更有一些追求传宗接代的家庭,将嫡系子女长期遗弃在外,而将遗腹子带回家中抚养,等嫡系子女再出现时,为了争夺财产,遗腹子往往会遭到排挤。
事实上,任何一个有产阶级的家庭,都可能会有类似的情况。为了保障遗腹子的合法权益,家庭成员间不应当产生嫡与遗的隔阂,应当确保所有继承人平等、公正地分享遗产。